| 青岛国资委2006/12/19日讯近日,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发出通知,在青岛市国资委系统大力弘扬“红飘带精神”。 国资委网站通知指出,“我为青岛添光彩”的“红飘带精神”,是青岛人民崇尚文明和谐、追求真善美的真实写照,是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生动体现,有力地丰富了“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青岛市国资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在国资委系统大力弘扬“红飘带精神 ”,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意义,努力在青岛国资委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弘扬“红飘带精神”的氛围,掀起一个人人学习、人人践行“红飘带精神”的热潮。 青岛市国资委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要把学习弘扬“红飘带精神”,与深入开展公民道德、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争创“迎奥运文明示范窗口”和创建文明城市等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拓展活动形式,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深化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要把学习弘扬“红飘带精神”与创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培育企业文化品牌,构建和谐企业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营造良好的内部氛围,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核心竞争力。要把学习弘扬“红飘带精神”与主动帮助本单位生活困难职工群众结合起来,积极倡导为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献爱心、作贡献,努力在构建和谐企业中走在全市的前面,当好“三个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排头兵。 要通过大力弘扬“红飘带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成功举办2008年奥帆赛和建设文明青岛、和谐青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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