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亮点:奥运法律法规宣传行
围绕全国“奥运法制宣传青岛行”活动,积极做好奥运法制宣传。活动以“人文奥运•法制先行”为主题,是提升人文奥运理念的一次重要实践。市普法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奥运法制宣传青岛行”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宣传方案、组织分工等,准备宣传场地,制作大型普法广告宣传牌17块,印制《奥运法律知识指南》一书20000册,大招贴画25000张,小宣传画50000张,宣传折页25000个,分别下发12区市的机关、村(社区),为搞好“奥运法制宣传青岛行”奠定了基础。
特别是10月25日全国“奥运法制宣传青岛行”活动在青岛举行,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胜、山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明甫等部、省领导同志出席了活动仪式并讲话,对开展这次活动和组织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这是继8月2日在北京举行了“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之后,在京外赛区城市举行的首次活动,标志着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在全国的全民展开。近千名青岛市民以及参办城市的代表迎着海风,在主会场参与了这次传播奥运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的重要实践。分会场也举办了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这次活动共计分发奥运法制宣传材料10万余份,开展法律咨询1万余起。青岛市普法办也努力做到能够全市动员,在全市形成“迎奥运、讲文明、讲法律、树新风”的生动局面。
2008年,普法办将积极开展经常性奥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6.23国际奥林匹克日”、奥运会倒计时100天、奥运火炬接力途经到达本省、本市等特定时间,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大张旗鼓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6月份将组织公民网上奥运法律知识答题活动;7月份组织各区市、机关各部门代表队,参加奥运法律知识初赛、复赛和决赛;8月份全市组织一次奥运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另外,各区市也纷纷进行奥运法制宣传,步调一致地有力地推动了奥运法制的推广和普及。(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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