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28日讯 春节过后,随着进城务工者的增多和高校毕业生开始走上求职路,我市求职招聘高峰已经到来,青岛市人力资源市场在第一季度内也将连续开办17场专场招聘活动,从招聘现场情况看,我市劳动力市场在节后呈现了明显的变化。
招工更规范 工资福利“明码标价”
记者在26日延吉路人才市场举办的民营企业招聘专场上看到,所有用工单位在招聘岗位中都对工资“明码标价”,以往的“面议”、“协商”等字眼已经消失。南京一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该公司对所招聘的健康代表即营销员明确公布了“2000元+岗位工资+团队销量提成+奖金+福利”的待遇,并承诺将该待遇写进合同。
市就业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所有进场招聘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促进就业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招聘信息发布行为规范》的要求进行信息发布,就业中心要求企业取消性别要求和工作经验等制约条件,信息发布不涉嫌登记就业歧视问题,并且岗位工资全部明码标价,保证了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及时获知企业的工资待遇。
月薪千元以下岗位已难寻
在招聘现场,莎蔓香妃美容院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美容院给招聘的美容顾问提供的最低月薪为1500元,这1500元并不包括业务销售提成以及福利待遇,员工收入较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从整体情况看,以往经常可见的千元以下的工资岗位已经难得一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并不是所有岗位的工资都有明显的提高,文员、宾馆服务员等岗位仍然保持以前的水平或者提高的幅度很小,而管理类、业务类以及技术类岗位的工资增长明显。业内人士分析说,工资的增长与否还是由岗位的供需关系所决定。
从市人才市场登记工资水平看,管理类、业务类岗位工资增加明显,较2007年基础上增加10%左右。
《劳动合同法》堪称“双刃剑”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不仅规范了现有的劳动力市场,而且对就业市场的影响已经十分明显,呈“双刃剑”之势。
“新法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企业的招聘行为,充分保护了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以及进入工作岗位后的利益。”市人力资源市场一位工作人员说。
但是在规范的同时,企业在招聘行为中所要承担的责任和成本都要增加。“新法实施前,我们可以采用‘广撒网’的录用形式,在试用期内考察、挑选并留用合适的人员,但是新法实施后规定试用期内企业要支付给员工80%的工资,并且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要有相应赔偿,因此我们的招聘的时候不得不采取谨慎的态度,宁缺勿滥。”一位广告公司的副总对记者说。
“《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难度。”青岛大学法学院的李老师表明了她的担忧,她告诉记者,由于法学院毕业生就业难度很大,很多毕业生以往是先在一个单位以实习的身份工作,待半年甚至一年后用人单位才与学生签合同,现在看来这种形式将受到很大的限制。“这对大学生来说,有些雪上加霜的感觉。”
岗位矛盾依然突出
青岛市人力资源市场新年首场招聘会共有93家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了近2000个就业岗位,应聘人员2000余人(次),初步达成意向的有800多人(次)。从招聘会现场情况看,财会人员、文员等仍然是求职热点岗位,供需比例明显不平衡,而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性岗位则是人员稀缺。(青岛新闻网记者 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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