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新闻网:李局长,工商局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李国华: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在逐年改善,但也不能否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这几点上:损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手机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公用事业方面的消费纠纷不断出现,影响人们安居乐业;假冒伪劣产品上山下乡,劣质农资坑农害农依然存在;不平等格式合同在一些行业仍然存在;垄断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仍然严重等。
从社会管理、服务和制度层面看,在一些行业、企业,经营者自律意识不强,诚信度不高,这是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最直接的原因;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立规立标方面,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对消费者的保护仍然存在法律缺位和保护不到位的情况;在农村消费者保护方面,还相对比较薄弱,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在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社会保护、行业保护、消费者自我保护以及国际保护的协同方面,还缺少有效的协调机制。消费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问题,消费浪费资源、消费破坏环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因而影响了保护的整体效率和效力。因此,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就是致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这也是迎接并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胜利举行的需要。
2007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加快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步伐,建立消协分会157个、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6873个,聘请了9000多消费维权联络员,覆盖率达到100%,形成了遍布全市的消费维权网络。全年共受理申诉举报2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1万余元。
另外,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大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军营等“五进”工程,覆盖率已达到100%,申诉举报处结率和反馈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在7家大企业开通“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联合基层法院建立消费维权便民法庭,进一步提高了维权效能,受到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一致好评。依托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网络,建立消协投诉网站,设立专门宣传网页,及时发布有关法律法规、商品质量和消费维权、就业致富等信息,积极引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并实现了市、区、分会、“两站”四级联网、联动、联合维权,使消费者解决投诉更加方便快捷。切实维护了食品消费安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食品合格率达到94%,同比提高4%,确保了群众食品消费安全。通过集中开展打击传销、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商业贿赂和侵犯商标知识产权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我市经济秩序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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