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拓宽诉求平台。多渠道受理投诉,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效能投诉工作的标准。以市、区两级效能投诉中心为依托,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区长公开电话、“书记、区长”信箱、信访举报及投诉电子信箱等平台,通过参与“行风在线”活动和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座谈会贴近群众、走进企业,及时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开展地更加深入和全面。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办事时限制、公开承诺制、明察暗访制、领导阅批制、联合查办制、效能告诫制、跟踪督察制等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定期报告制、效能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现场办公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效能投诉工作,深化“效能投诉直通车”服务品牌的内涵。
三是强化基层工作。在对基层单位效能投诉工作培训的基础上,采取领导阅批到基层、联合基层查办等措施,提高基层单位对投诉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了查办质量。市北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定期对全区基层“窗口”单位和部门开展暗访和专项监察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各单位按照要求经常性组织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在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机关效能监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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