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一体化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村流通商品质量,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45号)文件精神,在2005年试点的基础上,现就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开拓农村市场,发展现代流通,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试点带动、整体推进,鼓励支持大中型骨干流通企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向镇、村布点,加快构筑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促进我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07年,全区计划发展新型“农家店”达到800家以上,其中,镇级店100家以上,村级店700家以上,镇级店覆盖面达到100%,村级店覆盖面达到90%以上,形成以区级店为龙头、镇级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三级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
三、实施步骤
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试点阶段(2005年)。区财贸局牵头,以利群、维客、利客来三家主体企业为依托,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结束,共发展标准化农家店318家,其中镇级店22家,村级店296家,覆盖面分别达到75%和81%。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各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专门组织协调机构,6月底摸清辖区内新型“农家店”建设情况并报区财贸局;同时抓好推广工作,年内完成街道镇级店和条件较好的社区(村)村级店的布点工作,全区发展新型“农家店”达600家,其中镇级店50家,村级店550家。
(三)完善提高阶段(2007年)。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基本完成新型“农家店”布点工作;加强“农家店”内部管理,提高服务功能,大力加强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新型“农家店”所销售商品的质量保障机制,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责任分工
区财贸局负责制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工作,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区城建规划局负责对各街道提出的新建便民商业网点规划定点予以审核,要结合旧村改造和新的房地产项目,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造足够的商业基础设施。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区卫生局负责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保证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新型“农家店”的食品卫生安全。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市容市貌整治,规范新型“农家店”的经营行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加盟店建立门头审批直通车制度,加快审批过程。
城阳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市场整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区供销联社负责对原有经营网络进行改造,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城阳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监督食品安全。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6月底前摸清辖区内闲置网点的具体情况报区财贸局,为新型“农家店”布点提供帮助。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推进辖区内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
城阳广电中心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烟草专卖局负责加强烟草销售管理,建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盟店烟草专卖证审批直通车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各主体企业负责严格按照规划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对加盟店的服务和监督,搞好加盟店业主的培训工作,保证配送商品质量,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贸局,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推进、协调和沟通。各街道办事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街道“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对全区的流通主体企业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要积极争取并用好商务部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试点主体企业加快建设发展新型“农家店”积极性;二是对全区范围内经济欠发达的社区(村)参加“万村千乡”工程的加盟店,经区财贸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确认后,由主体企业减免加盟店第一年的加盟费;三是对参加“万村千乡”工程的主体企业在城阳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配送中心,所实现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按100%、后三年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扶持;四是研究制定加快我区现代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给予扶持;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和支持优势流通企业在我区发展建设“农家店”,引导主体企业严格按照《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附件2),改造和发展标准化、规范化的“农家店”,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顺利实施。
3.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以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契机,抓住我区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的有利时机,在继续扶持利群、维客、利客来集团改造传统“农家店”、推进连锁经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全区急需的商业业态。继续抓好24小时便民店的创建工作,鼓励经营各类干海产品和放心肉的“阿福超市”为代表的特色零售连锁门店的发展。扶持区内太阳城商场、喜盈门超市等骨干流通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发展连锁经营,完善网点布局,扩大经营规模。
4.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秩序整顿,加大农村商品市场打假力度,规范整顿农村市场秩序。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依法行政,禁止对企业重复检查,禁止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和乱罚款。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