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有网友在网站发帖,转载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赵子俊今年4月12日在微博发布的信息。下午,青羊区教育局立即作出处理意见。全文如下: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关于赵子俊同志所涉网络事件的处理意见
2011年8月4日上午,有网友在网站发帖,转载我局党委办公室赵子俊同志2011年4月12日在微博发布的信息。经查,赵子俊同志上班时间违犯工作纪律情 况属实。局党委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1、免去赵子俊同志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并调离局党委办公室。
2、8月4日下午召开局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大会,要求全体同志引以为戒,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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