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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4月10日讯 近期,有市民疑惑青岛的食用蘑菇中含有致癌甲醛。今天上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通报会,向市民说明情况。青岛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靳晓梅介绍,百姓食用的蘑菇中含有的甲醛属于植物新陈代谢过程的中间产物,在蒸煮中会大部分消失,所以,市民不必担心,做熟的蘑菇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近期,有市民反映在食用蘑菇中发现含有甲醛,有媒体随后进行了关注报道,引起一些市民的恐慌。为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媒体通报会,并请来青岛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靳晓梅现场为记者们解说蘑菇食品安全。靳晓梅说,通常来讲,甲醛分为两种,一种是游离甲醛,对人体确实有害,甚至会致癌;而另一种则是化合物甲醛,食用后对人体并无影响,而蘑菇自身确实含有甲醛,但它属于新陈代谢过程的中间产物,对人体并无害处。 靳晓梅还指出,很多的天然食物包括蘑菇、肉类、甲壳类动物、乳制品等都含有少量甲醛,但经过彻底蒸煮后甲醛会消失。目前,我国对甲醛的指标含量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按照韩国、日本、欧盟的标准,蘑菇甲醛含量在300毫克/千克以下是安全的。目前甲醛的存在未有证据会令人类致癌。所以,市民可放心食用蘑菇。 据《青岛早报》记者锡复春介绍说,他同样采访了青岛大学的马兆立教授,马教授说,之前媒体的报道没有全面理解实验检测的数据,他说甲醛有化合物甲醛和游离甲醛之分,对于检测的蘑菇样品,从仪器检测的数据和蒸煮后的数据综合来看,送检的蘑菇检测的甲醛是自身代谢的产物,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同时,市食安办也表示,接到市民反映此问题后,他们也向市农委、市工商局发出联合协办的通知,要求从源头及流通领域对蘑菇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蘑菇会严肃查处。同时,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青岛市财政还拿出500万元的机动食品安全检测费,保证在第一时间处理各界反映的青岛地区食品安全问题。(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