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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普遍两孩政策暂不实施 不生二孩奖500元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11-13 16:02:57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11月13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举办社会保障专题网谈,特别邀请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卫计委、青岛市残联等5个相关单位围绕我市社会保障等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普遍两孩政策实施暂不具备条件

    网友建议,希望国家能尽快全面开放二胎,一方面满足许多非独家庭的生育意愿,另一方面可改善已岌岌可危的、对家庭、社会、民族、国家都很不利的人口结构。

    市卫计委回复,今年5月30日,我省根据国家部署,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生育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国家的研究表明,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两孩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出生人口大幅波动,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的压力。

    详解生育保险 男方护理假7天

    网友“jiazu”提问:“女方户口在青岛市区,签的正式工作合同,工作不满一年,社保没交够一年,但是期间生完孩子了,请问生孩子的费用能报销么?要怎样做?生育保险能享受么?”

    市人社局作出解答,生育保险享受条件为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缴费不满一年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其生育待遇。其中:军转干部、当年新毕业的大学生、外地转入人员(两地生育保险缴费连续达一年以上),在我市生育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晚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产假: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113天;产假期间,单位正常缴费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当年所在单位一月份人均缴费基数计发,按月拨付至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不生二孩可凭证享有优惠奖励

    网友提问:“我坚决拥护计划生育政策,决定不生二孩了。为了弘扬我们这种精神,领导是不是考虑给我们点奖励啊?”

    对此,市卫计委答复,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有以下优惠待遇和奖励: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 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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