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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青岛全年万名司机记满12分 将回炉学习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12-29 15:18:01 字号:TT

11种交通违法行为被一次性记满12分

    青岛新闻网12月29日讯 今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止12月28日,青岛市共有10126名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驾照被停止使用,其中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超速违法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达7087人,占到全年记满12分驾驶人总数的七成。

    据了解,从2013年1月1日实施最严新交规以来,尤其是很多违法行为的处罚分值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后,一些驾驶人经验不足、思想麻痹,因为超速、超员、未按规定使用号牌等违法行为一次性就被记满12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了12分的驾驶员,必须重新参加学习考试,未参加学习的,驾照将被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和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123号令)的规定,驾照被扣12分后,驾驶员应当在15天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驾驶员参加学习后,交警部门应当在20天内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青岛交警特别提醒: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2月30日取得驾驶证,那么明年的12月30日是一个记分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

    【交警便民服务卡】

    驾驶人记满12分教育培训流程

    1、接到记满12分通知后15日内,(市内三区、崂山区)到青岛市交通安全学校报到。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11号驾驶证受理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接受道路安全教育学习通知单)(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和黄岛、开发区、城阳到各自辖区车管分所报名。)

    2、按照规定受理业务(异地、港澳台、外籍驾驶证一律到市所受理),并通过驾驶证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查询,登录满分学习登记系统录入报名登记信息。

    3、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学习期满后,打印业务受理凭证,安全教育凭证。

    4、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市区、崂山区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业务受理凭证到城阳惜福镇院后村北500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一考场;四市二区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业务受理凭证到辖区交警大队科目一考场)

    5、考试合格后打印《安全教育反馈通知单》。

    6、考试合格后3个工作日复核、归档,记分清零。

    7、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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