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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青岛公布农民工讨薪热线 恶意拖欠将重罚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5-01-20 18:03:02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1月21日讯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即日起至2月10日,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城委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恶意欠薪企业将吊销执照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矿山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将依法及时查处。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及时依法处理。

    调取考勤表确定欠薪期限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加大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打击力度。根据《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衔接工作的意见》,对逃匿单位应通过调取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等证据确认劳动关系、工资标准、欠薪期限,通过调查劳动者、其他知情人并拍照录像等方式确认行为人转移财产,通过电话通知并张贴公告方式,确认无故不接受调查的行为人逃匿。《意见》还规定了公安机关对行政机关移送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审查时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会同人社、城建主管部门联合调查,避免单方要求行政机关补充提供证据的现象。

    去年追回劳动报酬45万元

    据了解,2014年,全市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件、14人次,涉及劳动报酬1575万元、1095名劳动者,公安机关立案13件、12人次,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追回劳动报酬45万元,经法院判决有罪1人。其中,平度市移交的崔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于12月30日由平度市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这是青岛地区首起恶意欠薪逃逸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劳动者投诉举报电话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83902705、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原胶南市)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开发区86896513、即墨市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9、莱西市66030151、保税区86766803。(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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