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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网上立案、网上调解操作方法

2020-02-13 19:00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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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13日讯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少出门、不出门,能有效避免感染。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山东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工作常态化。

一、如何网上立案  

首先,打开浏览器,输入后方宣传板上的山东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址,或者直接搜索“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入登录主界面。

山东省外律师点击“律师注册”,注册账号密码,登录平台。

山东省内律师可点击“山东省律师一开通登录”,直接用工作证号登录。

当事人或者法律服务者选择“当事人注册”,按照要求输入信息,注册账户密码,登录平台。

根据要求注册后,使用账户密码登录。进入网上立案主界面,该界面可以查询已保存的案件,已提交的案件状态等,右侧还有各种工具可以参考使用。

目前平台已开通民商事、行政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网上申请通道,执行类案件、申诉类案件网上申请通道等,基本实现了网上立案案件类型全覆盖。

下面就一起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申请进行详细演示。

民事一审网上立案分为五个步骤“阅读立案须知”“选择法院类型”“填写立案信息”“提交诉状”“提交材料”。

1、“阅读立案须知”必须阅读并在上方红字前方格中打钩表示已阅读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2、“选择法院类型”即选择管辖法院。

3、填写立案信息即完善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信息。申请人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原告至少有一位、被告至少有一位,根据当事人类型选择“添加自然人”、“添加法人”、“添加非法人其他组织”,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标红※为必填项。第三人信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有则填,无则不填。

4、“提交诉状”是填写诉状中的各项详细信息。

诉讼请求有多条的可以依次添加。

标的金额格式要符合要求,不能含逗号。

“案由”根据案件情况选择。

填写“事实与理由”后,可以选择“自动生成诉状”,系统会根据已填写的各项信息生成WORD文档,该诉状可以直接打印后签字盖章使用。进入下一步。

5、提交材料即提交各项材料电子文档,可以是扫描件或者照片图片等。

所有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会弹出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将地址确认书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网上立案。

民商事一审案件除通过网址进行网上立案外,您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操作步骤与通过网址网上立案大致相同。

近年来,青岛中院坚持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到前列,为增加群众对纠纷化解方式的选择机会,减少纠纷传递次数,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二、如何网上调解  

网上申请调解主要有以下步骤:

填写调解案件信息→选择调解员→调解员受理→在线调解→调解(成功)→在线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出具调解书

调解(失败)→在线立案

立案流程

填写案件信息→选择辖区法院→法院受理→立案完成

操作方法

在线立案

调解终止或调解失败后,您可在案件详情中点击右上角的“更多”选择“在线立案”,进行转立案申请;您也可以通过首页点击“立案”,选择在线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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