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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上门清债 一老赖怕被看热闹立马拿出20万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6-07 14:38:40 字号:TT

    凌晨6时,面对出现在家门口的法院执行人员,有人 “宠辱不惊”,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意支付欠了8年的5000元;有的人则立马拿出20万,只为了别让邻居“看热闹”。昨日早上,市南法院启动清欠执行集中行动堵“老赖”。

    现场 拒不还钱进了派出所

    昨天凌晨6时许,执行人员来到仙居路22号一处小区。看到门口的执行人员,睡眼朦胧的“老赖”韩某和家人却都出奇地平静,“欠款5000多,但一下拖了8年。 ”法官告诉记者,除了开门的老母亲略显惊讶外,韩某的孩子、妻子都出奇平静,一看到自己老债主陈某的脸,48岁的韩某说了一声“原来是你”,乖乖地跟着工作人员回到了法院。

    2005年,陈某给韩某供应了一批建筑材料,但5400元的材料费却迟迟没拿到。 2010年11月,法院就已经判决并要强制执行,但当时的韩某和陈某达成了协议,韩某许诺尽快归还,他却食言了。 5400元欠款加上利息,韩某应该归还陈某7900元。在到市南法院的路上,韩某一直在讨价还价,希望少还一点钱。“我们前期统查了房产、车辆和银行信息,发现他的账户金额全部为零。”法官告诉记者,虽然住封闭小区房子,韩某名下却没有一分钱,从韩某在调解现场的表现来看,属于典型的“老赖”。

    因为无力偿还7900元,按照相关的规定,韩某将迎来15天的行政拘留,对于这一决定,韩某表示接受。 “即使在这15天的拘留后,还是要偿还对方的欠款。 ”法官说,现在韩某已经进入了铁路派出所,将被拘留15天。

    现场 担心被笑话立马还钱

    昨天早上,另一路工作人员来到家住城阳天泰城的李某家中。欠了20万多元,债主和欠款人见了面却“眼生”,直到执行人员进门,李某才意识到自己还有一笔债务。

    在2005年前后,申请人邢某看中了金街购物广场的一处房产,和卖方商定了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并且交付20多万的首付款。没想到到了交房时间,卖方却觉得价格太低突然反悔了。房子拿不到,20多万元的首付款也打了水漂,邢某把开发商告上法庭。

    经过法庭的调解,金街开发商同意在今年1月还清债务。 “加上利息,这笔钱已经涨到35万多。 ”苦等多日后,邢某就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阅在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邢某找到了投资金街购物广场的公司法人代表李某。

    李某告诉法院工作人员,自己在外面没有债务。 “虽然李某是法人,但公司实际上的经营人是他的亲戚,后来这个亲戚又把公司转让给了别人。 ”法官告诉记者,李某是替别人顶名出资,虽然公司已经转手他人,但没有在工商做过变更,所以公司法人依然显示是李某,他应当支付这35万元。

    看到法院出具的一系列材料,李某跟自己的这名亲戚打了电话后,决定把欠款清了。李某家人先把20万元打到法院户头,并跟申请人商定,剩下的欠款将很快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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