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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近期4学生溺亡 孩子应该做到六不一会

来源:鲁网-- 2013-07-06 14:55:10 字号:TT

  近期,青岛连续发生3起农村学校学生溺水事故,共有4名学生不幸身亡。再一次敲响了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警钟。青岛市教育局在7月5日向全市发出《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告知书),提醒广大家长一定注意孩子假期预防溺水,同时严禁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

  在这封公开信中,一开头便指出近期青岛连续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具体为:6月29日,崂山区姐妹两人,姐姐上三年级,妹妹上幼儿园,在家附近的水库玩耍,妹妹失足落入水中,姐姐去救,结果不幸双双溺亡。6月28日,即墨市灵山镇初三毕业生,在与两名同学到本村池塘捉鱼时,不慎滑入水中溺水身亡。6月30日,胶州二十三中1名初三学生,与同学一起去水塘边游玩并下河游泳,不幸溺亡。

  这些溺水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是中小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我救护能力差;特别是学生放学回家和节假日,家长对孩子缺乏监管,心存侥幸,导致学生放任自流;同时存在学生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发生,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应引起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

  为此,7月1日上午,全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会议召开,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为进一步提高预警级别,决定以青岛市教育局的名义下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在暑假前,立即将信印刷下发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手中,要求学生家长认真学习并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切实起到既进行家庭安全教育,又提醒家长和学生,时刻绷紧“珍爱生命,远离危险”这根弦的作用。同时,务必要求学生将经家长阅读并签名的信的回执带回学校备案。

  家长应该让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

  市教育局特别强调,家长如果有条件,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避免发生次生伤亡。严禁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时,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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