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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特药救助惠及500名重症患者 报销特药70%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8-21 21:30:52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8月21日讯  2012年7月,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的参保人,青岛市推出大病救助制度。参保人经临床专家核准审批后使用特药特材,由大病救助基金按最高费用限额标准下个人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93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特药特材救助待遇,其中享受特药救助459人,特材救助34人,救助金支付2383.22万元。

    重症患者花小钱治大病

    年近七旬的王老太,因罹患重度帕金森氏病,生活不能自理。脑深部电刺激器(简称DBS)是目前治疗重度帕金森氏病的唯一有效手段。在接受DBS治疗一个月后,王老太在家人陪同下亲自到医保大厅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治疗过程中使用的两个单侧S型DBS,纳入特药特材救助范围后,个人只负担4.5万元。

    老人深有感触地说:“真没想到我还有能下床走路的一天,真是治大病花小钱。”目前,青岛全市有34名像王老太这样的重症患者得到了特材救助保障,病情明显好转。

    特药报销自付费用的70%

    大病救助制度是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的参保人,临床使用费用较高、疗效显著并难以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医保范围外药品或器材,解决这部分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青岛市将重组人干扰素、赫赛汀等8种药品纳入第一批特药救助范围,将DBS纳入第一批特材救助范围。据统计,特药救助排在前三位的药物为凯美纳、赫赛汀、索坦,这三种药物均为针对性较强的恶性肿瘤靶向治疗用药,药效明显但药价较高。参保人经临床专家核准审批后使用特药特材,由大病救助基金按最高费用限额标准下个人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

    纳入特药救助范围后,一个医疗年度内患者只需负担药品最高限价的30%,这30%的个人自负部分还可再享受范围外大额救助政策,大大减轻了恶性肿瘤等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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