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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校教师将享公办社保 高中中职学分互认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9-30 06:00:49 字号:TT

    早报讯 高中与中职学校试点学分互认、财政买单吸引高级技工进职校任教、非营利性民办职校教师将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社保……昨天我省出台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考试制度、招生、职教师资、扶持民办职教方面进行改革。我市作为多项政策的试点将于近期出台配合推进现代职教的相关新政。

    高中与中职可学分互认

    我省明确规定2014年春季高考进行专业技能实操考试,现场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230分、占总分的31%。专业技能考试由具备相应专业优势和考试组织能力的高等职业院校或本科院校作为主考院校,成绩在考生报考我省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时通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情况,以及职业教育发展现状,2014年春季高考专业技能考试将有17个专业、37个类目。今年我省在青岛、潍坊、德州三地试点“3+2”和“3+4”中高职直通本科的分段招生政策,中职生和高职生均无需高考就可以直接读本科,省教育厅昨天明确表示今年12月底前将制定转段考核测试办法和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实施办法。

    在招生方面,省教育厅表示,对获得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技能大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免试技能和专业知识,根据语文、数学、英语3科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建立职业院校优秀学生推荐升学制度。启动高职院校注册入学,争取省属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试点。

    此次我省还明确规定,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明年将在同一平台招生,并在青岛、潍坊、德州市开展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这意味着,今后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探索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实现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举例说,高中生读到高二如果不想参加夏季高考,可以转入中职学校相应年级继续读。

    聘兼职教师财政买单

    我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财政将为吸引业界精英进职校任教买单。《实施意见》提出“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80%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专业兼职教师由学校自主招聘”,并且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 “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财政经费拨付标准”,支持学校引进富有实践经验的优秀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实训、研发,让更多业界精英走进学校,使学校成为各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教授知识、传承技能、研发创新的聚集地。我省还提出“2014年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从此中职学校教师也完全有可能成为“教授”。

    民办职校将享公办待遇

    此次我省出台多项优惠政策给力民办职业教育。《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起,通过采取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制定民办职业教育实行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办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土地、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与此同时,我省还将试点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当前民办职业院校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教师稳定性问题。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评先选优、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特别是提出“在青岛、潍坊、德州市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待遇试点”,将有效解决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教书育人。

    我省还将调整高等院校生源计划,从2014年起逐年增加并单列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计划等。(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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