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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6.4万户市民将告别棚户区 明年改造7000户

来源:青岛晚报-- 2013-12-27 15:35:15 字号:TT

5年6.4万户市民将告别棚户区

    昨天下午,再次来到滋阳路97号住了30多年的老屋,市民王玉雪不禁感慨万千。 30年前,全家人搬进这间只有18平方米的小屋,成为令人眼红的“有房一族”。但直到现在,她家还住在这间漏雨严重、墙皮剥落的小屋里。如今,这栋住着13户人家的老楼终于要拆除了。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今后5年内,我市六区将改造28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6.4万户市民的居住条件将得到根本改善。

    喜讯 13户“蜗居人家”搬新房

    前不久,王玉雪全家刚刚从住了30多年的老房里搬了出来。王玉雪告诉记者,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她家所在的老楼就漏雨严重,墙壁也开始剥落,居住在里面非常不方便。

    自2000年前后,滋阳路及周边大批老楼院都拆迁改造了,滋阳路97号迟迟得不到改造。 “我们这个楼面积太小,没有什么开发价值;想通过政府来改造,由于资金没有出处一直也没成功。 ”王玉雪告诉记者,她居住的这座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的老楼一共挤了13户人家,早上起来上个厕所都要排长队,一到下雨天更是担惊受怕,唯一的水龙头冬天冻住后还影响用水。

    为改善此类居民的居住条件,市政府启动了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并把此项工作列入了2013年市办实事,2013年全市计划启动危旧房改造约1.7万户,目前已全面完成。滋阳路97号也列入了今年危旧房改造计划,13户居民全部已搬迁腾房。他们或是通过货币安置,或是选择异地房屋安置。王玉雪选择了异地安置,在城阳白沙湾挑选了一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电梯房。

    计划 6.4万户搬出“棚户区”

    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了解到,市政府11月13日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几年,像王玉雪这样获益于棚户区改造的六区市民将有约6.4万户,建筑面积达到280万平方米。

    按照《意见》,2013至2017年,我市将启动改造危旧房(含用于居住的筒子楼、破旧平房和倒危房)约5万户,建筑面积约170万平方米;陋旧村约1.4万户,建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计划启动约7000户改造。

    特色 拆除加整治相结合

    据了解,与以往相比,本次棚户区改造的突出亮点就是改造方式的区别化对待,采取拆除改造和整治改造相结合的方式。除拆除改造外,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以维护我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以市南区观象二路3号为例,两幢房龄超过80年的老建筑在迁出45户居民后,将按原设计进行恢复性维修加固,维护建筑传统风貌,保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域风格统一。

    目前正在征收签约的顺昌路改造项目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根据有关规划,这片房龄长达50年的筒子楼片区完成改造后,将建成一个现代化小区,配建超过万平米的商业设施以及居民健身场所,户均车位超过0.85。

    投入 改造资金“一路绿灯”

    据杨盠介绍,为了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意见》打出了资金支持、土地供应和税费减免的“组合拳”。其中,资金上,要求市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统筹。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和盈利状况调整资金补助额度,通过奖励、补助和贷款 (债券)贴息等形式用于棚户区改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土地供应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可适当配置项目周边用地,实施统一规划、成片开发以实现资金平衡。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税费减免上,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土地登记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个人首次购买3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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