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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涉毒案审理 90后小情侣容留他人吸毒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原野 | 责任编辑:中石 2014-06-26 06:52:58 --字号:TT

    母亲庭外哭成泪人,还惦记着女儿的生日;庭上受审的孩子追悔莫及,却感受不到家长的良苦用心……昨天,李沧法院在看守所集中宣判3起未成年人吸食贩卖毒品案,单亲家庭、学历低、交友不慎成为这些孩子过早接触到毒品的主要原因。

    案件1>>>

    容留未成年人吸毒

    昨天上午10时,今年21岁的杨某和18岁的许某走进即墨看守所法庭,曾经的小情侣戴着手铐脚镣、低着头,一路无语。从去年5月开始,两人先后5次容留他人在租住的旅馆房间内吸食冰毒,许某被民警抓获时,还不满18周岁,而他俩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的对象也是一名未成年人。李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法官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0个月。由于许某此前还犯过抢劫罪被判缓刑,与抢劫罪并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4500元。听到法官的判决,许某抹起了眼泪,而旁听的许某的母亲则双手捂脸,眼泪不断流出来。

    案件2>>>

    90后女孩当庭悔过

    1991年出生的被告人张某是个90后女孩,在庭上沉默寡言,脸上没有表情。“2013年5月至6月初,被告人张某先后3次在其位于山东路的暂住处,容留未成年人刘某吸食冰毒。2013年10月10日晚上,被告人张某在其位于城阳区的暂住处,容留未成年人刘某吸食冰毒。”因张某自愿认罪,法官当庭判决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直到法官宣判完,张某也仅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脸上没有表情。

    “张某没有聘请律师,也拒绝了司法援助,她自己为自己辩护。仅有初中文化的张某主动在法庭上认罪,并能悔过。”法官告诉记者,张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案件3>>>

    贩毒时染上了吸毒

    今年刚满18岁的谢某从16岁开始跟着大哥陈某,平常谢某为陈某打工,陈某照顾谢某的吃喝。就这样,在陈某的拐带下,谢某成为了陈某贩卖毒品的帮凶。2013年2月至7月,陈某先后卖给王某、冮某、尚某等冰毒,并安排谢某多次对外售卖冰毒,而谢某也最终染上了吸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谢某多次贩卖毒品,其中陈某贩卖毒品6次,谢某贩卖毒品3次,均构成贩卖毒品罪。陈某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谢某贩卖毒品,并向未成年人毕某出售毒品,应从重处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000元。谢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未成年人吸毒单亲家庭孩子多

    “未成年人接触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多,他们学历低,大都无业,缺少家庭关爱。”李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的法官赵月婷告诉记者,贩卖毒品罪中共同犯罪比例偏高,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来看,基本上未成年人处于辅助地位,由于未成年人社会阅历较少,鉴别是非能力较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大多被成年人物质引诱参加到犯罪团伙当中。容留他人吸毒的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的年龄特点,心智发育尚不成熟,且大多家庭监护不力或缺失,他们对毒品缺乏认识,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对任何事物存在强烈的好奇心,模仿力强,相互感染,呈现结伙吸毒的特点。

    (记者 原野 通讯员 谢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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