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 正文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首发:青岛工伤职工定期待遇上调 7月底前发放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 责任编辑:郑言 2014-07-16 04:55:23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7月16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这也是我市连续第十次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等定期待遇。

    本次调整共分三项,其中,伤残津贴按照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分别每人每月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以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57元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配偶每月增加10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据悉,此项待遇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记者 谢小真)

-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