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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涨0.4元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 责任编辑:中石 2014-08-13 05:22:48 --字号:TT

非居民用天然气下月起每立方米涨0.4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宣布,决定自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发展改革委表示,此次调价是为了进一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和引进,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通知指出,2013年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对市场供求产生了积极作用,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通知规定,此次调整,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

    根据价格调整方案,国家调整的是最高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水平。

    此次还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如果这些气源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一起运输和销售,供气企业可与下游用户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和落实。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抓紧开展销售价格疏导工作,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

    我国于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是指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此后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

供热用气成本上升烧气出租要多掏钱

调价对公众影响有限 民生相关行业需统筹

居民天然气价格备受关注,此次调整是否影响普通百姓用气价格?根据调整方案,为保障居民生活,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不调整。

居民气价调价需听证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权属地方政府,但国家规定地方调价须提前向社会公告,公开举行调价听证会,否则调价无效。

在居民天然气改革方面,近年来,部分城市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8月初,上海市发布消息,将于9月1日起对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进行上调,并同步实施阶梯气价。

对公众的影响有限

非居民用气成本的提升会否转嫁给公众?业内人士分析,这次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直接影响。同时,由于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5%左右,且下游多数用气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现象,通过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进而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可能性较小。

但与此同时,气价调整对于部分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将产生影响。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大地说,非居民气价调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最为明显的就是集中供热成本的上升。按照规定,居民用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

对此,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供热企业的影响,将通过理顺供热价格,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及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方式统筹解决。

此外,对于影响较广的出租车行业,此次气价提高后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仍有成本优势。发展改革委这位负责人说,气价调整对出租车成本增支的影响,由各地根据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疏导前统筹考虑当地情况,由地方政府发放临时补贴,缓解气价调整影响。

严控变相涨价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供应能力不断提升,但由于消费需求快速增长、需求侧管理薄弱、调峰应急能力不足等原因,一些地区天然气供需紧张情况时有发生。非居民气价调整后,与居民用气形成价差,也有公众担心天然气企业会否出于效益而忽视对居民的天然气供应,会否变相涨价?

国家发改委在发布此次调整方案时也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价销售,不得扣减居民用气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同时,各地要加大天然气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的哥:每月会多支出240元

昨天晚上,记者采访了我市一名出租车司机袁师傅,他介绍,目前他开的是一辆桑塔纳3000出租车,每天要跑200至250公里,平均用20立方米天然气,按照目前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4.75元,每天花费95元,如果每立方米涨0.4元,那么每天用气就要多花8元钱,每月要多花240元成本了。

“如果每立方米涨0.4元,那么一天的燃料成本是102元,这样比用汽油还是能省一些,但省下的钱有限了。”袁师傅估算,他的车如果用汽油,同样按照每天200多公里算,每天要花费的汽油费大约在120元左右,这样看起来,每月用油和用气的差别在几百元钱。

去年7月10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和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0元调整为4.10元。随后,市物价局召开发布会宣布,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28元调整为4.75元。我市当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有关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配套政策规定,为缓解油气价格上涨对我市客运出租车造成的成本增支影响,市财政每车每月补贴1200元。对我市公交企业带来的成本增支因素,也继续由财政予以补贴。(记者 孙启孟)

三问气价调整

此次为何调价?它能否缓解“气荒”?将如何影响天然气市场?记者12日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和能源专家。 

理顺价格迈出第二步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

我国于2013年6月出台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则分3步实施,计划2015年实现与增量气并轨。存量气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为1120亿立方米,增量气指新增加的天然气。

“在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下,天然气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彰显了国家推动资源价格改革的决心,也将为明年天然气价格进一步市场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王震说,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不旺,也为改革推进提供有利时机。

我国已提出将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作为长期战略,强调要推动能源体制革命,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按照计划,2015年我国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将实现并轨,居民生活用气也将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将大大提高。

增加供应 缓解“气荒”

由于北方冬季供暖大量用气,我国天然气消费季节峰谷差巨大。以北京为例,天然气峰谷差甚至高达13:1。冬季天然气供应压力巨大,“气荒”频现。

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进口天然气53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已超过30%。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未来一段时间国内天然气需求仍将快速增长,供求矛盾依然突出。

价格调整无疑有利于鼓励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进一步增强国内天然气供应能力,同时也有助于调整因机制不顺造成的人为供应短缺。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迟国敬说,近两年随着我国天然气管网和储运设施的完善,特别是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已使过去被动“气荒”转变为主动的市场调整。

“在用气高峰期,缺的往往不是天然气,而是便宜的存量气。”迟国敬说,加快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的接轨,有利于稳定市场供应。

我国于2011年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但由于管道气门站价格较低,造成高价进口的液化天然气或开采成本较高的页岩气、煤层气等不愿进入管网,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虽然有高价气的用户,却缺乏有效的运输途径。以至于用气高峰管道气供应压力巨大,而进口液化天然气、非常规气和海上天然气却出现富余。”王震说。

此次调价方案中,发展改革委明确,如果进口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气源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一起运输和销售,供气企业可与下游用户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

提高天然气使用效率

迟国敬说,非居民用天然气的用户中,商业服务业价格承受能力较高;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价格优势明显,交通运输业发展前景较好;但化肥、天然气发电和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工业企业影响明显。

考虑到目前化肥市场低迷、企业经营困难,此次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暂缓不意味着不调整,而是要给企业一个调整周期,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人士说。

由于天然气价格较低,相对煤炭而言又是清洁能源,近年来各地掀起“煤改气”、“油改气”热潮。天然气化工、燃气电厂等项目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带来资源低效利用和投资误导。

“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促进分布式能源等高效能源利用方式的发展。”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姜润宇说。 本版文图(除本报记者署名外)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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