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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盗客户58万存款 炒白银亏得一分不剩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赵玉勋 2014-11-05 10:25:01 字号:A- A+

    黄岛男子李军(化名)是一家银行的员工,因平时喜欢炒白银却亏损严重,他先后两次将客户张某的58万元理财产品转到自己账上炒白银,全部亏了进去。今年2月份,张某发现账户上的巨款 “蒸发”赶紧报了警,警方很快将李军锁定,随后,李军投案自首,家属替他偿还了这笔钱。记者昨天了解到,黄岛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决李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55岁的李军是黄岛人,在当地一家银行工作,主要职责是维护大堂工作秩序、引导客户等。2013年6月份,李军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某,他让张某帮忙给其完成存款任务,张某表示同意。后张某在李军所在的银行存款70万元,并办理了网上银行。此后,李军又给张某介绍理财产品,称理财比单纯存款更赚钱,于是,张某让李军帮忙购买理财产品。出于信任,他将其银行卡密码及密码器交给了李军,让他通过网上银行给自己购买了两份共70万元的理财产品。

  2013年12月24日,张某的第一份3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此时李军炒白银亏损严重,于是就想盗窃张某的这笔钱财。此后,李军利用他是内行的便利条件,在为张某办理该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再续买的业务时,通过此前获知的张某网上银行登录密码、银行卡密码,并通过秘密调换密码器的方式,将自己的密码器与张某的密码器调换,后通过网上银行将张某的30.4万元理财产品撤单后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李军利用这笔钱炒白银,又全部亏了进去。今年2月25日,李军通过同样方式将张某另一笔40余万元的理财产品撤单后,将账户内的27.92万元转至自己银行账户用于炒白银,依然亏得一分不剩。

  5月2日,张某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巨款神秘“蒸发”,大惊失色,赶紧报了案,民警通过调查认为李军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12日,李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自己盗窃张某钱财一事供认不讳。5月16日,李军的亲属找到张某,偿还了这笔巨款。最后,法院判决李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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