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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征集微主题故事 优秀微语音作品永久保留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孙志文 2015-10-20 12:21:07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0月20日讯 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获悉,青岛地铁集团将于地铁3号线北段开通之际,举办以“乐享地铁•创意无限”为主题的微征集活动,以吸引更多市民关注、支持青岛地铁各项工作。

    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11月30日,面向青岛市范围内所有市民以及地铁工作者,征集微故事、微视频、微语音等。

    其中,地铁微故事征集以青岛地铁元素为故事背景或主题内容,能体现市民对地铁的理解与支持的趣事或感人事迹,以文字方式投稿;地铁微视频征集以青岛地铁元素为拍摄背景或主题内容的短片或微电影,编辑制作成地铁主题微视频进行投稿;地铁微语音征集自行配音、录制的地铁祝福或报站语音,方言、普通话、童声等语音作品均可参赛。

    优秀的微语音作品还将成为青岛地铁博物馆的储备资料,被永久保存。

    投稿方式:

    (一)微故事作品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到征集组委会邮箱qdditie@126.com;

    (二)微视频作品刻录成光盘寄送到青岛地铁文化征集组委会(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2层);

    (三)微语音作品以MP3格式发送到征集组委会邮箱qdditie@126.com;

    (四)投稿人请务必将作品连同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打包发送或寄送,只有作品无报名表者将视为参赛无效。

    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严禁抄袭,若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及奖励,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二)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各类城市相关主题语、站内设计、征文,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推广语、站内设计相同或者近似。

    (三)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五)内容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保证其作品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参赛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二)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来稿一律不退稿。

    (三)所有来稿请写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负。

    (四)来稿如有雷同,均视为无效作品。

    (五)投稿人须保证投稿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一切后果由投稿人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等,并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详情请见: 或关注青岛地铁官方微信。(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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