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本月底集中落户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录(聘)用人员落户程序,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岛将对参加青岛公务员考录录用、事业单位招聘聘用的在职人才(不含派遣期内毕业生),实行集中办理落户手续。
具体办理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2月29日(工作时间),地点:市人社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市政府一期359房间)。
办理落户人员须持录(聘)用通知书或录(聘)用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录(聘)用人员落户登记表》和《青岛市引进人才基本情况信息表》,所需表格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工作通知”栏查看下载。个人持《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录(聘)用人员落户登记表》及相关户籍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科办理准迁手续,其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必须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落户,落户集体户的必须向公安部门提供个人无房证明。
另据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落户实行集中办理,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落户只落录(聘)用人员本人,其配偶子女需要落户的,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