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综合新闻 > 正文

森林防火标语

来源: 作者: 2016-03-31 19:26:09 字号:A- A+

1.2月1日至5月10日,为我市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请勿在林区内进行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

3.进入山林请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4.请文明祭扫,严禁在野外用火,以免引发火灾。

5.保护岛城森林生态安全,摒弃上坟烧纸陋习。

6.发现山林火情,可拨打森林火警电话:88018110、88014110。

7.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8.一份责任心,保住万重山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中石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