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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积分落户本周四申报 计划落户2000人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谢小真 | 责任编辑:郑言 2016-07-18 20:03:24

青岛积分落户本周四起申报

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

    青岛新闻网7月19日讯 18日,青岛新闻网从市人局获悉,2016年积分落户工作将于本周启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7月21日(本周四)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9日。今年我市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为2000人。

    基本条件及积分指标

    根据相关要求,申请积分落户人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指城区和新区,下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为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

    网上报名申报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7月21日—8月19日。申请人登陆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栏目中“积分落户”版块,使用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号登录认证,填报个人申报信息。

    填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积分指标信息两部分。基本信息填报完成,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符合则进入积分指标项目填报页面,否则系统自动提示不符合要求。

    积分指标信息页面包括指标信息填报和证明材料上传。申请人需按要求逐项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初评各指标项积分和总积分。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保存提交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窗口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7月25日—8月31日各窗口工作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需将《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递交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各受理窗口按照《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要求对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积分未达到100分的,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受理窗口打印《2016年度积分落户受理回执单》,由申请人检查确认并签字,存根部分由受理窗口留存,回执部分交申请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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