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城阳区将实行阶梯水价改革 3月14日召开听证会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王涛 2017-02-25 07:38:35 字号:A- A+

    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城阳区物价局获悉,城阳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将于3月14日召开。前期以自愿报名的形式,并通过抽签确定了消费者参加人和候补人。此次听证会将提交两套方案。

    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说,根据2015年居民用水量情况,阶梯水量设置为三档: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覆盖92.07%的居民家庭用户;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覆盖97.48%的居民家庭用户;

    第三阶梯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按规定,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用于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按年为计价周期,提出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50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65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8.00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87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5.21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9.23元。

    同时还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缓解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后对困难居民家庭带来的影响,将对低保家庭生活用水给予补贴。对于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听证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20元,为每立方米3.70元;听证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为每立方米4.10元。

    阶梯水价实施后,由供水企业使用全区统一的票据直收水费到户或由供水企业书面委托其他单位代收,除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外,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取其他费用或加价收费。对需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因居民自身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听证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20元,为每立方米3.70元;听证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3元,为每立方米4.10元。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自2月25日至3月13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开,市民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城阳区物价局反映。价格政策咨询电话87866486,成本公开咨询电话87866470。咨询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电子邮箱cywjj@126.com。  (记者 王涛)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朗拿度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