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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在人身上钻孔称能治病 敛财黑幕曝光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作者: | 责任编辑:龙喵 2017-02-26 22:08:12

莱西神医在人身上钻孔称能治病 敛财黑幕曝光

莱西神医在人身上钻孔称能治病 敛财黑幕曝光

    邢女士终于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了。然而,那位肝癌患者却深信不疑,为了使这位患者不再受到伤害,记者经多方打听,找到这名患者入住的宾馆。

    肝癌患者不在,记者与宾馆工作人员攀谈起来。工作人员说,他们对这家黑诊所一点都不陌生,他还告诉记者,这家诊所已经存在了三年,因为离得近,这几年经常有患者来宾馆住宿,正说着呢,那名肝癌患者回来了。

    记者苦口婆心劝了半个多小时,这名患者始终相信“神医”能治病,记者迫不得已,只好暂时放弃了这次交谈。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假冒“神医”的谢朝阳住进了医院,关于他的处罚能否落实呢?卫生执法人员说,眼下还只能对谢朝阳进行行政处罚,因为他的行为构不成非法行医罪。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情况的,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为了追究谢朝阳的法律责任,三名受害人找到莱西市青岛路派出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给予立案,并能够出一份文件,让他们做伤害鉴定委托书。

    到这里一切都很正常,只是,在这中间邢女士做了一件事,报案和做笔录的过程中,她在全程录像。但被民警给删除了。

    邢女士认为,自己是合法公民,有权利录像,民警无权阻止并强行删除。那么,邢女士在做笔录时录像,是否犯法呢?让我们听听专业人士的说法。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姣:“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这种权利,当事人报案做笔录的这个过程,不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的行为就应当受法律保护。那么,民警拿走当事人的手机,并强行删掉录像资料,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况且,公安部一再强调,民警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那么,拍摄在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不得强行干涉群众的拍摄。”

    接下来的两名患者也不被允许录音录像。做完笔录,他们拿到了派出所给的一张纸,纸上是手写的内容:卫生局对非法行医进行处罚,拿处罚决定书到法院起诉。若卫生局认为,非法行医涉及犯罪,则移交至莱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并告知他们,派出所不予立案。第二天,三名患者又找到了莱西市卫生局。在那里,同样没有得到答复。

    三名患者中,有两名伤口正在流脓,其中一名患者不能长时间站立。遭受了经济、身体、心灵的三重打击之后,他们又该怎么办呢?

    孔姣:“当事人向卫生局举报,根据相关规定,卫生局应当制定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视当事人的鉴定结果,看对方是否符合

    原来,所谓的神医只是一个冒牌货,诊所更是地地道道的黑诊所。而就是这么一家黑诊所,收费动辄几万,高的甚至十几万,在伤害别人的同时,疯狂敛财。

    采访过程中,记者接触到四个在这里治病的患者,三个月内,总共付给谢朝阳38万多元。治疗室里存放着成箱的针管针头;500元一贴的膏药放在一个普通的塑料袋里,与其高额的身价不符,更让人无法接受,这是贴身用的药物。就在这时,屋子里响起了啪的一声,谢朝阳被人扇了一记耳光。当记者回过身来,人已经坐在地上了,而后显得体力不支,躺倒了下来。有人拨打了120,急救车赶到将谢朝阳送到了莱西市人民医院。前后没过几分钟,谢朝阳就被送进病房楼,住院了。

    记者不是专业人员,无法确定谢朝阳的伤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不过因为要给谢朝阳做笔录,卫生局执法人员只好也赶到了医院。

    谢朝阳眼不睁,嘴不张,执法人员只好先离开医院。虽然,谢朝阳住院了,但是,他的黑诊所决不能继续骗人。

    莱西市卫生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谢朝阳他属于非法行医,对患者进行“开穴”疗法,说是中医疗法,实际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属于非法行医行为。对此行为,我们要严厉打击,第一要取缔它;第二,对他进行行政处罚;第三,对他这种行为够什么条件,我们按什么条件来处罚。”

    执法人员:在现场治疗室内,发现了一个10*10的一个黄色的纸,上面有深棕色的膏状物质;还在柜中发现了一个碗,里面有十分之一的粉红的粉末,而这个不能作为药品进行治疗。

    500元一贴的天价膏药竟然不是药,所有的患者都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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