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行动第四批部分交通违法曝光名单
青岛新闻网8月27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栾心龙)8月27日,青岛交警部门曝光了第5批34起大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涉及开车不打转向灯、不礼让斑马线、酒后驾驶、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此次交警部门参与全市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开展交通违法大曝光警示行动,不断将整治行动推向深入,并呼吁全社会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弯变道不打转向灯?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罚!
2017年8月26日上午,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以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为契机,对不礼让行人,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采取录像取证和现场处罚的方式,治理效果明显。共查处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4起,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9起。
上午10时10分,邱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鲁B6***B的黑色越野车沿福州南路右拐车道北向西右转驶入江西路,一直未开启右拐转向灯,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了解邱先生是送孩子上课,因为赶时间所以忘记开转向灯,民警当场对其进行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告知他拐弯变道时,转向灯应提前30米开启,尤其是行经视线盲区较大的区域,拐弯变道时,一定要提前开启转向灯,提醒车辆和行人及时避让。
上午10时37分,陈某某驾驶一辆黄灰色鲁UT18**出租车沿福州南路右拐车道北向西右转行驶,行经斑马线前有几名行人恰好经过,陈某某驾车并未减速,而是快速通过路口。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陈某某下车后一脸茫然,连说:“我打转向灯了啊”,执勤民警指出了他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罚单,给予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1项第2项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点或者调头时,应该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交警重点清理占路僵尸车
2017年8月24日,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以“交通秩序大整治”为契机,积极推进辖区“僵尸车”治理工作。8月24日下午14时许,巡逻中队曲建涛副中队长组织中队精干力量深入辖区开展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大尧一路,宁夏路一段进行清理。
期间,发现一辆破损严重的面包车,并且车辆车号牌已卸除,由于车辆未张贴保险、年检等标示,且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将相关情况汇报给指挥中心后,依法对该车进行强制清障。
男子酒后驾驶大货车撞“枪口”
8月26日21时,青岛同三高速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胶州收费站进行微直播整治行动时,一辆苏G牌照的重型货车准备过收费站的时候,突然调转车头,由于后方排队车辆较多,货车被卡在了中间。
执勤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进行查看,发现货车驾驶员身上有浓重的酒味,便立即将车辆引导至高速路边,并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确认驾驶员属于酒后驾驶。
据驾驶员秦某称,当晚他和同事俩人在胶南服务区停车休息时,因为路途劳累,便在餐厅内各点了两瓶啤酒解乏,喝完后抱着侥幸的心理冒险上路,谁知在下高速时碰上民警夜查,直接撞在了枪口上。
驾驶员秦某的酒精检测数据显示为49mg/100ml,涉嫌饮酒驾车,执勤民警遂即对秦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秦某的驾驶证在处罚完后还将面临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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