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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处! "八路一线"立柱和落地式广告全拆了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孙志文 周欣 | 责任编辑: 2017-09-11 19:47:13

818处!“八路一线”立柱和落地式广告全拆了

青岛新闻网9月11日讯(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周欣)近日,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大队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设置在胶宁高架路沿线的16处立柱式广告设施,并拆除了澳门路、正阳关路、宁夏路占用人行道、绿地的39处落地式广告,这意味着在“八路一线”存在近20年的818处立柱式广告和落地式广告已被全部拆除。

据直属大队执法人员介绍,“立柱式广告”大体分为单饼式立柱广告、双饼式立柱广告、路灯式立柱广告、高杆式立柱广告、拍式立柱广告、单面式立柱广告7种样式,多为单立柱支撑1至2个广告灯箱。“落地式广告”大体分为电话亭落地广告、路名牌落地广告、通讯设施落地广告3种形式。

据悉,这些广告大多设置于2000年左右,由各区(市)政府招标,在中山路、延安三路、山东路、南京路、福州路、香港路、东海路、东西快速路和沿海一线(八路一线)设置。当时由于样式新颖,并具有亮化美化功能,灯箱广告在本世纪初期起到了美化市容、亮化道路、繁荣商业氛围的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发展、规划提升和观念改变,“立柱式”和“落地式”广告因占用公共道路、绿地、人行道,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等问题,已不符合《青岛市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2011-2020)的要求。

针对这些不符合新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自2011年青岛市“视觉污染”整治行动以来,直属大队先后对福州路、太平路、胶宁高架路、莱阳路、延安三路等多个路段的两类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治理。考虑到两类户外广告形式存在的复杂历史因素,在实际工作中,直属大队采取循序渐进、稳妥推进、政策引导、依法行政的治理措施,逐一实施拆除。截至目前,“八路一线”区域内立柱式广告和落地式广告共818处已全部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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