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生产环节饮料冷冻饮品的监督抽检,共121抽检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冷冻饮品7批次,全部合格;饮料产品114批次,不合格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青岛星河诚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樱桃之乡山泉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青岛崂恒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检出大肠菌群、硝酸盐超标。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青岛崂山太清宫神水泉水厂生产的崂山太清宫玉井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总砷超标。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青岛樱花玉磊绿色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山东信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青岛恒伊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山东信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城阳区、崂山区、平度市、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1月12日前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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