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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双百千工程计划 大学生来创业可落户

来源:爱青岛 作者: 2017-10-23 15:29:43 字号:A- A+

10月23日,市发改委发布《青岛市“双百千”工程行动计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在工程目标中提到,到2021年青岛将拥有千亿级行业9个,新增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在营商环境优化上,将继续放款市场准入,实施“42证合一”,规定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2018年底前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双百千”工程三大提升——

产业规模突破提升

重点实现“双50”的目标,即到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级的行业突破50个,其中千亿级行业9个;本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级的企业突破50家,其中千亿级企业2家;

产业质效创新提升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实现较大幅度提高,全社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0万元/人;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3%,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0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达到4000件;

产业结构优化提升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60万户,其中企业数量占比超过50%。

五大类20余条利好政策助力“双百千”工程

市场主体培育政策

(1)提升骨干企业,加强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成套装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台设备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本地企业首次推广自主研发并获得相关资质认定的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等软件产品或解决方案,按照采购合同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从2017年起,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山东省100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2)培育中小企业,全力推进“小升规”,对当年新增的“四上”企业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鼓励外地企业在青岛设立的分公司转变为子公司。积极开展“规改股”,“四上”企业改制为规范化有限公司的,每户给予20万元费用补助。

(3)培育创新型企业,培育高成长性“瞪羚”企业,对入选企业给予50—200万元贷款贴息等补助;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对成长为“独角兽”的以及入选国家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的企业,给予100—500万元贷款贴息等补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4)发展上市企业,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本市企业,在香港等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按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5)聚集总部企业,新注册设立且在我市汇总纳税的总部企业,按有关规定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实施落户、增资、贡献、培育、招商引资奖励和办公用房补助等奖励政策。对新注册的总部企业,按实缴资本和地方贡献给予不同额度一次性补助。

产业精准招商政策

(1)实施产业链招商,对医药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与设计、大数据云计算服务等领域我市急缺且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最大优惠支持。

(2)支持资本招商,引导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将符合投资条件的外地优质项目引入我市注册经营,视同投资我市辖区内企业,财政部门按参股子基金对该项目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参股子基金管理公司一次性奖励。

(3)鼓励社会化招商,对引荐符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方向的重点行业领域新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引荐人给予奖励,世界500强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落户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引荐奖励资金,内资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作为引荐奖励资金,外资项目以实际到位资金的0.7%作为引荐奖励资金,最高奖励300万元。

(4)推进专业化招商,鼓励招商引资机构推行市场化运行机制,鼓励采取公务员和聘请专业招商人员相结合的用人机制。

鼓励“互联网+”融合发展政策

(1)支持“互联网+”方面项目,对具有“互联网+”融合特征,且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竣工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2)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对新认定的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3)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支持骨干企业打造跨区域网络交易平台、特色行业垂直电商平台,研究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产业要素供应政策

(1)人才方面,放宽人才落户条件,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即可申请落户。

(2)创新方面,对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且有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经评审认定,给予团队1000万—1亿元综合资助。对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军民融合企业在青独立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及服务能力的,给予50—200万元补助。

(3)金融方面,对金融机构向我市大中型制造业企业新增贷款,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安排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共担基金,对合作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的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贷款,发生不良的,按不良贷款额的30%给予补偿。按照各银行年度对本市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额计提风险补偿金,计提比例由0.5%提高至1%。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给予不超过租赁额1%的补助。

(4)土地保障方面,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对属市级重点项目、重点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同类工业用地市场价的70%(高于相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及土地成本)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5)标准化方面,对主导、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和单位,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政策

(1)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办件比例,2018年底前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大容缺、大并联”等改革创新,实现全流程联审联办,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

(2)放宽市场准入,实施“一址多照、席位注册”,实施“42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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