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青岛新闻网10月31日讯(记者 任俊峰)10月31日,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政策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青岛市物价局近期相继梳理编制了《青岛市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青岛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青岛市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2017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四项收费目录清单》)。
与2016版相比,2017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基金)减少21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少11项,增加1项。
《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是在2016年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价格政策调整情况修订而成,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及16个行政部门(事业单位)、25项收费(含8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与2016版相比,减少21项,减幅接近50%;第二部分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22个执收机构、25项收费,与2016版相比,行业减少8个、项目总量减少10项,项目压减近三分之一。由于国家减费降负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与往年相比,无论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是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减少幅度均是近年来最大的一年。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以上政策涉及我市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预计为企业减负约12亿元,其中停止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17项,减少收费9亿元。
今年以来,通过持续清理规范,目前我市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38项(中央立项30项,省级立项8项),政府性基金8项(均为中央立项项目)。其中,2017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等降费政策,合计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710余万元。
编制修订《四项收费目录清单》,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具体行动。《四项收费目录清单》将在《青岛市政务网》以及青岛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咨询电话:85911403,投诉举报电话:12358。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基金)减少21项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3、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4、白蚁防治费
5、房屋转让手续费
6、环境检测服务费
7、公证费(仅限于行政机关)
8、进口货物滞报金”
9、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10、河道采砂管理费(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1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12、计量收费
13、药品检验费
14、认证费
15、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16、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17、卫生检测费
18、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19、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20、矿产资源补偿费
21、育林基金
减少的部门有: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青岛海关、青岛检验检疫局、青岛供电公司(海润自来水)、山东省青岛船舶检验局。
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总减少10项,其中减少11项,增加1项
减少的11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名单如下:
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2、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房地产档案利用收费。
3、单位公共卫生费。
4、管道燃气工程费。
5、供电配套工程费。
6、平时使用人防工程设施使用费。
7、货物港务费。
8、司法鉴定收费。
9、律师服务费。
10、基层法律服务费。
11、电子口岸数据信息服务收费。
增加1项:海洋产权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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