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16日讯(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周欣 任文选)不久前,我市出台《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努力以新的城市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推进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根据该方案,到2020年,青岛将建设成为“让本地人自豪、让外地人向往”的更加美丽的海滨城市。
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城管部门获悉,自开展“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以来,全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户外广告整治拆除工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提升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奠定良好基础。
重点拆除九类商业户外广告
据了解,“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要求有关部门重点拆除建(构)筑物楼顶广告,建(构)筑物外立面广告(包括贴膜广告);拆除占用绿地、道路等设置的落地广告(包括长期占用人行道停放的机动车辆车体广告);拆除影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电力设施安全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拆除存在光污染,影响市民正常工作、生活的广告设施;拆除违规发布广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设施;拆除横幅、充气物、漂浮物等广告设施;拆除各类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广告;拆除设置的大型高立柱广告(高炮广告),包括青银高速路、环湾大道、重庆路、黑龙江路、流亭机场周边及市区主要道路等大型高立柱广告;拆除违反一店一招要求设置的门头牌匾。由单位、学校、医院等部门设置的违法广告(含门头牌匾)一律自行拆除。
先行整治楼顶字和楼顶(体)广告
拆除楼顶(体)的大型户外广告先行整治拆除有三个原因。
一是存在安全隐患。老百姓出门最关注的是出行安全,一部分私搭乱建的广告牌匾因为缺少维护,存在安全隐患、加之岛城沿海气候湿气重、盐分多,对钢架结构的防腐、抗风要求很高,而高空楼顶的广告牌匾有一定的兜风性,安全问题也成为促使这次行动的原因。
二是违犯有关规定。《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规定:设置在建筑物外墙的名称招牌有条件的应设置在建筑顶端的实墙面上,招牌上边缘不得超过檐口(或女儿墙的上缘),并采用镂空式样,字间距不得大于单个字符尺寸。
三是存在视觉污染。伴随城市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居住环境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青岛山美、海美,建筑也很有特点,但是一些私搭乱建的户外广告、招牌影响了建筑物、道路和绿地的美观和谐,尤其是屋顶的广告招牌,遮挡了城市轮廓线,杂乱无章,影响了市容观瞻。
规范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
在新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未公布前,青岛严禁新设户外广告,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采取“即查即拆”,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允许保留的户外广告,通过优化改造,提升设置档次。整治提升陈旧、破损、不符合我市城市定位的候车亭广告设施,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候车亭,保证候车亭布局合理、牢固美观,座椅、果皮箱等配套设施齐全。
青岛将提升围挡(墙)设置档次,禁止利用围挡(墙)设置商业广告,同时提升公交车体广告设置档次,禁止利用车体设置商业广告。增加公益性广告数量,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理,严禁出现破损、陈旧、锈蚀、倒斜等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问题。全面清理落地旗、横幅标语
全面清理落地旗、横幅标语。严禁任何单位设置任何内容的落地旗、横幅标语,这个规定时间是持续性的,在2018年即将公布实施的《青岛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设置条幅广告。
青岛将进一步修订完善《青岛市重点道路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详细规划》、《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编制各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及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相关技术规范,使户外广告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体现青岛特色,与区域环境和城市风貌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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