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4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李先平 王伟伟)11月22日晚,李沧交警在黑龙江中路雷达厂路口设岗夜查,23时02分,一辆鲁B63U**银灰色大东风牌轿车沿黑龙江中路由南向北行至距离检查点约200米的距离时,驾驶员突然将车停在马路中间。执勤民警见形迹可疑立即赶上前来,闻到驾驶员刘某某一身的酒气。询问过程中,刘某某称没有喝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数值高达139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
原来,刘某某即将大学毕业,同学聚餐喝了不少酒,酒后怀着侥幸心理便开车上路了。看到这么高的检测数据,刘某某也慌了神,连连请求民警“能否从轻处罚”。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作为一名大学生,本应学法守法,却因醉驾被查,刘某某非常羞愧,表示以后一定坚决遵守交规,拒绝酒驾。
待血检结果确定后,刘某某将面临刑事责任和吊销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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