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徐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指定管辖,交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徐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光利用担任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