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全产业链全业态,西海岸新区8条新政促进影视产业发展
影视文化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入驻,最高扶持600万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西海岸新区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八条新政,加快培育充满活力的影视发展生态,构建现代影视工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打造影视产业集群,推动全球影视文化高地建设,为影视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政涵盖了影视全产业链全业态,分为鼓励影视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影视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优秀影视作品创作生产、支持举办影视文化交流活动、鼓励影视文化人才引进和培育、鼓励金融支持影视产业、支持打造优质服务环境等八大方面。
根据政策,连续三年给予新入驻影视企业每人每天10元的房租补贴。影视文化企业给予不高于该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10%的运营补贴,招商平台则按照平台引入企业年度获得运营补贴总额的15%给予奖励。后期制作公司在本区承接项目的,给予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制作补贴;获得制作类国际、国内重大奖项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成功创建评定为国家、省、市重点示范园区(基地),分别给予运营方50万到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此鼓励影视企业集聚发展。该政策对影视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总额1000万及以上并符合影视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影视产业新建设项目,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政策对影视作品项目规划立项、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播映和获奖以及海外发行实施全流程叠加扶持。其中,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的电影、电视剧作品,给予第一出品方最高30万元的立项扶持;入选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的影视剧本,给予编剧10万到30万元资金扶持。对在新区拍摄制作配套费达到 100万元及以上的,按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贴;对项目发行费用达到 200万元及以上的,按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 100万元、单个公司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对优秀院线电影、央视首播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网络电影、网络电视剧等分别给予最高500万、40万、300万、2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国内重大奖项,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我们锁定影视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通过立项补、制作补、发行补以及播映(获奖)奖等一系列‘组合拳’,将出品方及其项目引入,并以此带动全产业链配套企业,特别是影视制作配套和后期制作企业、发行企业实体落地。”新区青岛灵山湾影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密德生告诉记者。
据介绍,该政策鼓励影视基金落户、影视融资租赁、影视企业上市,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企业发生的中介费用,按完成阶段分步兑现补助资金700万元;对完成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影视企业给予中介费用补助180万元。并设立5000万元风险补偿金,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影视文化企业信贷投放。对带项目、技术、资金入驻辖区的国内外高层次影视文化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给予最高600万元的资金扶持,以及3年内最高1000平米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同时,对提供影视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的优秀服务平台,经评审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支持影视取景地资源库建设,辖区内公共资源免费向剧组开放。对优秀影视取景地,经评审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该政策对影视作品项目创作生产全流程叠加扶持,对影视服务配套企业实体入住给予房租补贴和运营补贴双重扶持,并将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网络视听作品、动漫、游戏、衍生品开发等类型和短视频、MCN、网络平台机构等影视及其相关产业全部纳入扶持范围。”青岛灵山湾影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芳告诉记者,这个政策还与已有的50亿元青岛东方影都优秀影视作品制作成本补贴、上级文艺精品扶持奖励互补、叠加,力争打造一个全方位、全覆盖、具有绝对优势的政策环境,形成吸引影视产业的“强磁场”。
(记者 陆波 通讯员 张涛 李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