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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企业都应编制应急预案 这些单位还要备案公开

2020-05-28 17:39 作者:陈志伟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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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谈现场。(来源:青岛政务网)

青岛新闻网5月28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下午,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刚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网谈,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与管理”有关工作与网友进行交流。

张建刚介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但是企业规模不同,风险不同,对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也不一样,针对企业的应急预案,管理的重点是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有的要评估,有的要备案。

张建刚介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知风险、会防范、能应对、有准备。”张建刚表示,应急预案就是做好这些工作的文件基础,制定了应急预案不能束之高阁,必须要向企业内的员工进行培训,必须要向周边的企业和社会进行告知,必须要向政府和救援力量进行协作。对外公布的到不到位,是应急预案好不好用的一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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