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5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中共青岛市崂山区纪委通报5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秦贺峰醉驾问题
2017年9月26日秦贺峰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三车受损,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秦贺峰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秦贺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级调研员薛瑞发(退休)酒驾问题
2018年9月13日和2019年6月12日薛瑞发先后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北交警和崂山交警查获,分别予以行政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薛瑞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钟家沟社区党员钟文东醉驾问题
2017年4月21日钟文东醉酒驾驶被崂山交警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钟文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牟宏业醉驾问题
2018年8月1日牟宏业醉酒驾驶被崂山交警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牟宏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崂山区北宅街道北涧社区党员苏涛醉驾问题
2017年9月6日苏涛醉酒驾驶被崂山交警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苏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