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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拍了拍”你 46处积水路段请知晓

2020-07-18 13:12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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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拍了拍”你 46处积水路段请知晓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眼下青岛已进入汛期,强降雨天气增多,青岛交警微博发布“雨天易积水路段”,提醒交通参与者途经积水路段时注意安全,并合理选择路线绕行。

▲积水路段请谨慎通行。

市南区12处

山西路济南路口(铁路桥下)、山东路香港中路口(25路总站前)、宁夏路大福源、香港中路家乐福门前、泉州路与香港路交界麦凯乐门前、南京路江西路口、广西路(江苏路-常州路段)、西陵峡路八大峡广场路口停车场、函谷关路18号附近、延吉路(中海大厦西至加油站)段、湛山五路太平角三路口、闽江路南京路口。

市北区21处

孟庄路铁路桥下、镇平路铁路桥下、普集路(普集支路)青海路路口、寿光路辽宁路口、九江路、昌乐路孟庄路口、杭州路四方机厂门前、海岸路铁路桥下、商丘路海琴广场门前、通山路、舞阳路、辽宁路大港纬三路口、大连路临邑路口、东山路、西吴二路、郑州路重庆南路路口、洛阳路重庆南路路口、长沙路台柳路路口、萍乡路宜阳路路口、延安二路三百惠门前、黑龙江路合肥路口。

李沧区13处

沧安路胶二桥洞、沔阳路西段铁路桥、安顺路北段娄山物流园门前、印江路新建铁路桥下、德江路中段通向印江路铁路桥洞、向阳路农业银行门前、黑龙江中路下王埠桥下、九水路武川路路口、九水路宾川路路口、遵义路西段铁路桥、瑞金路中段铁路桥、金液泉路九水东路路口、铜川路九水东路路口。

▲李沧交警冒雨疏导交通。

提醒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恶劣天气条件下出行最好乘坐公交车,驾车出行一定要提前出门,并请务必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包括车辆刹车制动是否灵敏、雨刮器是否顺畅、灯光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拥有至少3-4毫米的踏面等。为了防止涉水时出现车牌脱落现象,还应当检查车牌是否固定牢固,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开积水路段,行经积水路段时谨慎驾驶,服从交警指挥疏导,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过积水路段请注意减速避免溅水。

视野清晰

行车途中,要保证视野清晰,及时打开雨刷器,并根据雨量大小调整雨刷速度。如光线变暗时,要及时打开近光灯和防雾灯,高速公路上行驶要打开双闪灯以提示后车保持安全车距。此外还要利用空调、抹布等尽快消除玻璃上的水汽,以免看不清其他车辆和行人而发生危险。

防止侧滑

双手平衡握住方向盘,保持直线和低速行驶,需要转弯时,应当缓刹车,尽量绕开积水。如车子打滑,要保持冷静,如果是后轮侧滑,应当将方向朝侧滑的相同方向纠正,前轮侧滑,则相反。

低速慢行

积水道路时速尽量不超过40公里,转弯时,要缓踩刹车,以防轮胎抱死。如需停车,要至少提前100米以上开始轻点刹车减速。在经过积水较深路段时,注意观察,当前车发生熄火等危险状况时,应立即停止继续前进,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防止陷车

经过大水满溢的路面时,应查看积水的深度,以水深不能超过排气管的高度为宜,在可以通过的情况下,不要中途停车换挡或急转方向,应保持低速持续行驶,一口气通过,如不慎熄火,不要再次启动车辆,防止发动机进水,应下车将车推出积水路段。

避免超车

在积水路段行驶要随时注意前车的行驶速度和方向,保持安全车距,绝不可因前车速度慢而加速超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降雨天气强行越线超车时,稍动方向就很容易造成车轮打滑,极易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引起车辆侧翻等交通事故。

注意观察

雨中行人撑伞、骑车人穿雨披,他们的视线、听觉、反应等受到限制,有时还为了赶路、乘坐公交等原因突然跑动,稍有不慎,往往会因躲避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行人和非机动车摔倒的意外事故。因此,驾驶人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耐心避让,切不可争道抢行。

(青报全媒体记者 于滈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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