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济南报道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经营业务部原主任王珍环涉嫌贪污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珍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珍环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非油品业务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虚开、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截留山东石油分公司下拨的活动补贴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珍环于2008年5月任青岛石油分公司零售部非油品主管,此后历任非油品业务办公室主任、经营管理部主任、经营业务部主任。今年8月份,王珍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山东省监委和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同意,接受山东石油分公司纪委纪律审查和东营市东营区监委监察调查;2个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珍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虚构经营业绩,应付上级考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涉嫌贪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