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7日讯(记者 陈志伟)11月6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催促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通告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非法集资涉案人员(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能主动到管辖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真诚认罪悔罪,并将自己在涉案公司或者其涉案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等违法所得主动全额退赃退赔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凡在本通告发布后,仍不主动投案自首,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主动退赔退赃、真诚认罪悔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