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井等7人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介绍卖淫罪一案一审开庭审理,盛瑞策检察长等3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阳区办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因涉及个人隐私,且部分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
2019年5月以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杨某井的组织领导下,以“仙人跳”方式作案46笔,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介绍卖淫罪,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在该案审查起诉期间,对被告人进行了充分地认罪认罚教育,有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前会议中,该院制作了长达187页的举证材料,通过证据出示及认罪认罚教育,又有两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于认罪认罚的四名被告人,该院提出了依法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