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快平
“食”事难料,奇葩事儿层出不穷。日前,“17元吃海底捞”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事情源于有人称自己花17元吃了一顿海底捞,其在帖子中称“一个人,打算点4元的面。觉得太单调,于是点了一个7元的。”晒出的账单显示,其点了四份清水锅0元,一份捞派捞面7元,一份自选小料10元,合计17元。此人随后又陆续发布了三篇帖子,称“再战海底捞,两人27元”“2人海底捞27元,理性消费,有问题?”和“海底捞2人30元”……
“17元吃海底捞”发生后,不少人称自己效仿此法,尝试在海底捞花几十元甚至十几元吃一顿饭。
想起一个词来:霸王餐。这个词多形容恃强凌弱,仗势白吃。特别是古代,一些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因为拳头硬势力大,吃了饭可以不给钱,老板多数忍气吞声。这些吃霸王餐的,一般是地痞、恶霸、无赖等。
当下的“17元吃海底捞”这种行为,自然不是这种意义上的“霸王餐”。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消费者并不是白吃,也不是赊账,而是付钱消费,可是在这种貌似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消费行为中,总让人感觉有些不明不白不清不楚:饭还可以这样吃?
疑惑之处主要在于其吃相,是很自然,还是有些难看?难以想像,这样的消费者如何能忍受得了周围人好奇的目光,以及服务员可能会有的略带惊疑的表情。
17元吃个“大店”,无论如何,笔者都不认为这是一种吃饭“妙招”或“宝典”。相反,作为局外人,却深感尴尬。不少网友也觉得难为情,认为“这种做法像是乞讨一样”。但此类消费者是否会尴尬我们不得而知。或许真应了“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这句话。
假设他们自己不觉尴尬,那一定有着自己的一套理论支撑:想消费多少海底捞有这样的规则就是可以用的,自己毫不违反消费规定,怎么吃是自己的事儿,别人无权置喙。
要定义这样的消费为“霸王餐”肯定是不妥的。但他们身上却有着另一种“霸气”:我是消费者,我是上帝,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我光盘了,我光荣。在这个意义上,称之为另一种“霸王餐”也说得通——因为消费角色“自傲称霸”。
但这是多么可怕的一种逻辑。如果世上只剩下了规定,没有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没有了同情、友爱等感情,世间该是多么冰冷。让这个世界正常运转的,一是法律,二是道德。法律和各种规定无法做到细致入微,很多事情要交给道德来衡量、判定。
相信绝大多数人是不会学习这种吃法的。虽然这样吃称不上“不道德”,但总感觉“底气不足”,有些“丢人”,尽管也有网友认为这算是不道德。对此,海底捞似乎很大度,回应称“不区别对待,不设最低消费”。
诚然,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海底捞有些贵,但在市场上比海底捞贵的还有很多,这是一种市场调节行为,17元可选择的范围很广,去面馆吃一份大碗面,不香吗?
陈奕迅有首歌《你的背包》,非常好听。其中有这么一句歌词:“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一个道德标准高的人,即使分手后继续背着前任买的背包,还会觉得良心难安。
人的道德标准有高低,也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利益,比如为了当网红,为了出名,就有人不惜以牺牲道德标准为代价。而如果剑指网络平台,认为其监管不力,应该对这些人进行封号,平台也会很冤,出台这样的规定,难啊!
正如现下一句网红歌词所唱,“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