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举行了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与以往不同的是,在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训诫仪式上,不仅对犯错的“熊孩子”和他的“甩手家长”——法定监护人展开了训诫,还向法定监护人发出青岛市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听证会上,市北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妇联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进行了充分阐述,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体会法律教育的震撼、感悟破坏规则的代价、懂得承担责任的意义。参会人员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听证会之后的不公开宣告仪式上,市北区检察院办案人就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不良生活习惯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青岛市首份《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接受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关注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和交友等情况,确保其健康成长。市北区妇联副主席姬国红对监护人监护缺失问题进行了教育和告诫。
随后,市北区检察院邀请好时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家李璇老师以《拥抱爱的力量》为题,为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上了一堂亲子教育课程。通过讲述、提问、互动等方式,让孩子和家长彻底打开心结,敞开心扉,温暖拥抱。课后,家长激动地流下热泪,表示通过课上老师的讲解,意识到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存在问题的,今后要与孩子多沟通、多陪伴,修复家庭关系,让爱回归家庭。
市北区检察院积极借助“外脑”提升自身办案能力,开拓办案思路,为案件妥善处理奠定坚实基础。在严惩犯罪嫌疑人的同时,督促监护人贯彻好“保护、教育、约束”的理念,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下一步,市北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少年司法理念,持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专业化、个性化保护,预防性和干预性服务,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记者 孙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