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7月19日讯 《人民的名义》中蔡成功被追债人关进狗笼这一幕出现在武汉。居住在武汉市武昌岳家嘴的罗先生由于迟迟不能还清余下12000元利息款,债主蔡某同其他两人将罗先生带回私宅关进狗笼,期间还用锥子刺其手指,限制人身自由近5个小时。5月15日,最后一名涉案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蔡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目前,此案还在侦查中。
2011年12月11号,罗某经中间人介绍,向蔡某借钱,蔡某以高利贷形式借款8000元给罗某。罗某偿还本金后无力归还利息,这期间,蔡某三番五次到罗某家中讨债,一无所获,这使得蔡某大为恼火。
2018年1月15日,蔡某邀约覃某和彭某等人来到罗先生家,罗先生家中只有父母在家,罗先生父亲表示,剩下12000元利息款,愿意每月归还2000元利息,半年内付清。最终,双方协商未果,蔡某冲进屋内将罗先生找了出来,三人强行将其带至彭某位于黄鹤楼附近的家中,直接将其关进彭某家的狗笼。
罗先生家人得知消息后,立即打电话承诺还清罗先生的欠款,蔡某等人并未善罢甘休,随即用锥子刺伤罗先生的左手食指和中指,胁迫罗某另外写下12000元和3000元的两张借条,之后才将罗先生放出来。后经法医鉴定,罗某伤情属轻微伤。
恢复自由后,罗先生在1月18日向武汉市洪山区梨园派出所报案,民警迅速采取行动,于1月21日抓获蔡某和覃某。2月23日,蔡某和覃某被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二人批准逮捕,并对共同犯罪提供犯罪场所及工具的彭某提出追捕意见。5月15日,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蔡某和覃某、彭某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专家提醒,处理债务纠纷时,不能使用涉嫌违法犯罪的方式,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比如,通过基层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