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5月12日讯(通讯员 芝公宣) 4月23日上午9时许,刘女士准备驾车上班,眼前的情形让她非常吃惊。
车玻璃上出现一个“枪眼”状的破洞!这已经不是该小区发生的第一起类似案件。芝罘区黄务派出所加大侦查力度,而结果同样令人费解,走访排查、搜遍天网均未发现任何作案人的踪迹。太蹊跷!“枪眼”出自何人之手?用的又是何种作案工具?
民警在现场提取到四颗不锈钢弹丸!作案工具极可能是弹弓!这几起砸车案件现场集中、手段相似,应为同一人所为。
排除外来人作案,嫌疑人神出鬼没顺利避开监控,说明该对现场情况较熟悉;同时,刘女士晚上10点之后停车,案发时间基本确定。一场针对周边住户的调查紧急展开……
然而,民警筛查现场附近楼洞,案发时段并未发现有可疑人进出!难道判断有误?
凌晨2时许,有一名男子出入过地下车库!监控显示:该男子穿连体帽衣服,行色匆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进入车库并非为了开车,而是穿过车库后再经偏远处楼洞进出住宅楼。故意绕弯这也太怪异!沿线追踪,男子即是居住在案发现场楼上的徐某!
半夜三更,正路不走走“弯路”,且徐某有意选择的楼洞口均在监控盲区,该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30日,徐某归案。该对精心挑选监控死角、用弹弓击打车辆玻璃作案12起,造成11辆汽车受损、一家住户玻璃破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交待作案原因时徐某竟称,楼上邻居明明有地下车库仍停占楼前公用车位耽误了他泊车!而事实上,徐某也有地下车库,而他却习惯把车停放在楼前。
轻视法律必遭法律严惩!目前,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