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到天安门广场闹事、装睡。在民警将其带回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治安大队时,还用后脑勺撞击车内地板,还用手指着民警叫嚣,并用脚踹民警、挥拳打民警。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1日获悉,北京西城法院因妨害公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
2019年12月31日晚人民大会堂有活动,男子醉酒后骑电动车到天安门广场西侧安检棚外,假装志愿者维持验票秩序。民警发现后将其轰走。大约多了10分钟后,陈某持两张活动门票排队经过验票过滤线。民警将陈某叫住,告知他电动车不能停在安检棚出口外。陈某便将两张门票和电动车钥匙都给了过滤线外的一名男子,让其将电动车骑走。
民警见状上前告知陈某,没有门票不能继续在过滤线内活动。但陈某坚持不走,过了一会儿又硬要去安检棚旁边的厕所。民警将其拦住,告知其可以去西交民巷的厕所,并呼叫附近其他民警前来支援。附近民警刚到,还没碰到陈某,陈某就顺势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几名民警上前,将陈某架到便道上,后又将其送到分局治安大队,过程中,陈某没有任何反应,一直装睡。
到了治安大队,民警呼叫999医生给陈某检查身体。医生诊治过程中,陈某“突然醒来”开始手舞足蹈,还用后脑勺敲击车内地板。为了防止陈某自伤自残,民警用双手控制住陈某左手。这时,陈某睁开眼睛,称自己有高血压,民警便准备将陈某送上医院。但在民警将其抬上担架推上救护车时,陈某开始对民警进行攻击,不光踹了民警两脚,还用手指着民警称“往死里干你”,并挥拳打了民警右脸。在民警将陈某控制住后,陈某依然继续挑衅,称“有本事弄死我”,还用戴手铐的左手抡动攻击,造成将民警右手小拇指与掌骨连接处骨折。
当晚,陈某被传唤归案。
据了解,此前,陈某曾多次因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嫖娼、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判刑及拘留。
法院认为,陈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关于陈某的辩护人关于民警手指的伤不确定是否为陈某造成的辩护意见已被在案证据所否定,法院不予采纳。鉴于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因妨害公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