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制定海绵型城市规划 因地制宜收集雨水

    今后,城市有望像海绵一样,遇雨吸水、蓄水,需要时“释放”利用,“逢雨必涝,雨停即旱”的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近日发布实施,为各地深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目前岛城正在着手制定“海绵型”城市规划:加强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地收集、利用雨洪水,下雨的时候“存起来”,天旱时给城市“解解渴”。

    维持自然水文特征

    《指南》指出,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是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其与传统排水系统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回归自然的水文循环”这一理念创新,通俗来讲,就是充分利用城市绿地空间、水系等,使其发挥“海绵”的积存、渗透、净化、释放作用。

    海绵城市的建设,关键在于不断提高“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首先,要对城市原有的“海绵体”进行有效保护。通过科学合理划定城市的“蓝线”、“绿线”等开发边界,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其次,要逐步恢复和修复已受到破坏的“海绵体”。要综合运用物理、生物和生态手段,使受到破坏的绿地、水体、湿地等“海绵体”的水文循环特征和生态功能逐步得以恢复和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最后,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创建一定规模的“海绵体”。在城市建设中优先采用具有渗透、调蓄、净化等“海绵”功能的雨水源头控制和综合利用设施,提高“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比例。同时,根据城市排水防涝的实际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扩充水域,以促进雨水的调蓄、渗透和净化。

    小区绿地“沉下去”

    《指南》指出,应对不同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进行科学合理的平面与竖向设计,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规划建设中,应统筹考虑景观水体、滨水带等开放空间,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其建设将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对于建筑与小区,可以让屋顶绿起来,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人行道、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有条件的小区绿地应“沉下去”,让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进行调蓄、下渗与净化,而不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可将小区的景观水体作为调蓄、净化与利用雨水的综合设施。

    因地制宜收集雨水

    记者从市政公用局获悉,我市是全国最严重的缺水城市之一,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90.2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3%。青岛城区年均可利用雨水资源量就达10亿立方米,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我市的目标是,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型城市”。“在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审查时,会结合项目的地理位置和地形特点,积极协调开发商开展雨水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收集雨水用于小区景观和绿化。 ”张国辉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鲁信长春花园小区、山水名园小区等多个雨水利用示范小区及项目,因地制宜地将山体雨水、居住区雨水结合起来,统一收集存储,成功运用于居住区的景观用水。

    日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对市政协委员李江今年提交的《关于建立我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案进行面复,并在书面答复中提出:青岛市将认真研究提案中的建议,利用好有限的雨水资源,加快建设雨水回收利用系统,打造“海绵型”城市。据悉,目前,青岛市正在着手制定“海绵型”城市规划,加强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地收集、利用雨洪水,下雨的时候“存起来”,天旱时给城市“解解渴”。

    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记者 刘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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