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连续两年不合格将摘牌 违规界定详情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对全市民办学校2014年办学情况进行年检,8种违规办学行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被停办。

    这8种违规办学行为是:连续两年未招生或所招学生达不到规定的开班数额的;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经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变更办学类型、地址、办学内容、擅自与外市地或省属学校联合举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等,并对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门的批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拒不改正的;不重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未制订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设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未经许可擅自配备使用校车的;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生、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审计,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尚未改正或无法改正的,学校注册资金或开办费提前或变相撤出的;对于学员的投诉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应退学费拖延退还的,未与专职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或未办理相关保险保障的;违法办学情节严重的。(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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