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案件数量连年增长 亲朋合伙开公司为钱翻脸

    商事审判是一个地区经济活动的晴雨表,商事活动是否发达、经济运行质量高效与否都在商事审判数据中予以直观体现。商事审判能够化解纠纷、促进经济良好运行,也能及时发出商业风险预警。昨天,市中院公布了2011年至2014年的商事审判白皮书,其中公司诉讼案件增多,不少都是亲朋好友以情感为基础设立公司,但忽视经营,最后感情破裂,公司也黄了。

    现状 案件数量连年增长

    2011年至2014年市中院共收一、二审商事案件4709件,收案标的额总额为71.15亿元。其中一审商事案件321件,收案标的额为49.35亿元。二审商事案件4388件,收案标的额为21.8亿元,共审结一、二审商事纠纷案件4532件,结案标的额为60.75亿元,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公司诉讼、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公司强制清算以及破产等共329种类型。

    随着青岛地区经济发展日趋活跃,商事主体交易往来频率加大,同时我国经济进入转型期,部分行业受宏观政策、区域金融形势的影响,来自贸易、运输、仓储服务等领域的案件大幅增多,因此从2011年至2014年,商事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呈现连年增长的趋势,2011年一审二审案件共计1028件,标的额为8.52亿元;2012年案件数为1136件,标的额为16.99亿元;2013年案件数为1187件,标的额为17.53亿元;2014年案件数为1358件,标的额为28.11亿元。

    不过合同纠纷案件收案数稳中有降,究其原因主要为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成熟完善,可操作性强,商事交易主体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

    特点 亲朋开公司易闹掰

    在商事案件中,公司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市中院民二庭庭长阎春光介绍,数量上升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新修订的公司法赋予了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广泛的诉权,增强了公司法的可诉性。其次家族式以及以朋友情感为基础设立的公司,设立之初忽视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的建立,随着公司的成长,其内部形成各类利益集团,由于夹杂复杂的感情关系,各个股东争夺公司控制权导致诸如知情权纠纷、会议决议效力纠纷、公司解散纠纷等案件大量产生。“这类案件约占公司诉讼案件的近一半,而且亲戚朋友合伙开公司,有时比普通公司更加脆弱,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纠纷,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甚至有的当事人在法庭上言辞激烈,情绪激动。 ”

    另外,还有的大股东垄断董事会董事提名的现象普遍,导致中小股东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上均无“话语权”,小股东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监事会制度操作性较弱,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常出现监事或监事会成为公司章程上的“摆设”,监事会极少发挥作用,有的丈夫是法人代表,妻子是公司监事。

    提醒 家族企业重视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市中院提醒,首先公司内部治理要规范,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建立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家族企业公司对此更应重视;重视章程的制定,股东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权利。其次,商事交易活动中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确保企业从设立时就是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经济实体;规范合同的订立,明确相关细节、违约责任、特别条款的内容等;重视合同履行,要在合同中明确指定特定人员负责收货、交易、结算,避免出现因授权不明而导致的损失,在主合同签订时应对合同补充条款及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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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货单更换邮箱 欠钱单位不认账

    2011年1月,青岛甲公司向外地乙公司销售海参,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由于是异地交易,每月月底结算时双方都是通过邮箱确认当月货款,如有异议,应在邮件发出后三天内通过邮件方式提出。一直到2012年1月之前,两公司都是货款两清,交易过程中乙公司一直使用同一个网易商务邮箱收结算单。不过从2012年2月开始,乙公司就没有支付甲公司货款,于是在2013年1月,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其支付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的剩余货款,并提交11份结算单邮件,其中10份是发送给乙公司一直使用的网易邮箱,剩余1份标记为5万元的结算单则发给另外一个新浪邮箱。乙公司对于网易邮箱的10份邮件无异议,但是却称新浪邮箱并非该公司使用,对于新浪邮件不予认可。甲公司辩称,之所以将结算单发送给新浪邮箱是因为“乙公司工作人员称网易邮箱无法使用,要求将结算单发送至新浪邮箱”。

    法院经审理认为,新浪邮箱使用的IP地址无法固定,不能确认是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对此也不予认可,甲公司也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因此法院判令对甲公司主张的发送至新浪邮箱的5万元结算单款项不予支持,对其他款项予以了支持。

    法官介绍,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电子文件往来将不断深入和推广,相应的,电子证据也将在诉讼中更加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高效便捷的优势已经凸显,但是其安全和确定性也是应用的重点。“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在合同中确认电子文件信息如邮箱地址、电子签章等,正确使用和保存电子证据,提高在诉讼中的举证能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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